长沙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出版物批发;网络文化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艺创作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咨询策划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版权代理;会议及展览服务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电竞音视频、数字衍生内容制作(不含出版发行);软件销售;软件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企业管理咨询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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