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电池制造;电池销售;电池零配件生产;电池零配件销售;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;电子专用材料研发;电子专用材料制造;电子专用材料销售;机械电气设备制造;机械电气设备销售;电子(气)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;储能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软件开发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新兴能源技术研发;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(不含危险废物经营);机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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