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信息科技、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软件开发,电子产品、通讯器材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,电脑图文设计制作,动漫设计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企业管理,市场营销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各类广告的设计、制作、代理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,会议及展览服务,财务咨询,翻译服务,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(不得从事社会调查、社会调研、民意调查、民意测验),自有设备租赁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计算机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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