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市场营销策划;企业形象策划;广告设计、代理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平面设计;动漫游戏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网络文化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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