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新材料技术研发;新型建筑材料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建筑装饰材料销售;塑料制品制造;塑料制品销售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进出口代理;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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