锋宏
主营业务
重型柴油动力汽车的排气和排放控制系统及设备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,重型柴油动力汽车的排气和排放控制设备的制造,销售自产产品;从事上述产品及同类产品的商业批发、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及进出口业务,并提供相关咨询及售后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大气污染治理;销售代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化工产品销售(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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