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烟草制品零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;基础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房地产咨询;法律咨询(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);日用百货销售;劳动保护用品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人力资源服务(不含职业中介活动、劳务派遣服务);计算机系统服务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电子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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