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;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;市政工程总承包;地基基础工程总承包;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;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;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;电力器材及设备销售;施工劳务;太阳能、风能电站建设与维护;光伏工程的研发、设计、安装、维修配件销售及施工;能源技术咨询服务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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