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;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;电子专用设备制造;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;生态环境材料制造;塑料制品销售;环境保护监测;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;新材料技术研发;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;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生物基材料销售;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;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;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;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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