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文艺创作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摄影扩印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礼仪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服装服饰零售;鞋帽零售;箱包销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文具用品零售;化妆品零售;个人卫生用品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计算器设备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日用百货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影发行;电视剧发行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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