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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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固废处理、水污染处理、大气污染治理;市政设施管理、环境卫生管理、城乡市容管理、绿化管理、物业管理;环保工程、市政工程;环保设备制造、销售与安装;城市生活垃圾生物堆肥;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;垃圾焚烧炉、烟气转化器的研发、生产、销售;污水一体化设备及各类环保设备运营研发、制造、生产、销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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