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专业设计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;广告发布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会议及展览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办公用品销售;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文具用品零售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文艺创作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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