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酒制品生产;酒类经营;食品生产;食品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;化妆品生产;旅游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;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;企业管理;食用农产品零售;食用农产品批发;食用农产品初加工;国内贸易代理;进出口代理;货物进出口;销售代理;化妆品零售;会议及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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