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社会经济咨询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专业设计服务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动漫游戏开发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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