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从事电子、计算机、机电、新材料、信息、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商务信息咨询,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,五金交电、电子产品、家用电器、电线电缆、机电设备及配件、通信设备、仪器仪表、建筑材料、汽摩配件、照明器材、船舶设备及配件、计算机、软硬件及辅助设备、办公用品及设备、音响设备、通讯器材的销售,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口业务。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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