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灵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食品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信息技术、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,商务咨询,企业营销策划,企业管理咨询,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展览展示服务,会务服务,动漫设计,文学创作服务,摄影服务(除冲扩)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各类广告,图文设计制作,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,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;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电子产品、通讯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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