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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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医疗影像打印系统、医用激光胶片的研发、销售;数据服务(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);计算机软硬件、医疗器械的研发、销售及技术服务;系统集成;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;健康信息咨询(治疗除外);电增值信业务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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