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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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电子科技技术开发、咨询、转让及服务;研发、生产及销售:电子产品及配件、节能环保产品、通讯产品、数码产品、电脑配件;销售及维修:液晶显示屏、手机;货物及技术进出口(限制性除外)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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