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苏
主营业务
从事影视科技、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转让;协议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;影视策划,影视节目拍摄、制作,摄影摄像服务,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,软件开发,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国内广告,会务服务,市场调查,商务信息咨询(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,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、融资担保、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),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;影视设备及配件的销售、上门维修及租赁 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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