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代理;货物进出口;铝材、铝箔、铝合金板、日用铝制品生产、加工;五金制品加工、生产;家用电器生产、加工;交通铝制品生产、加工;通用设备制造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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