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广告发布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文化用品设备出租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图文设计制作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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