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一般项目:从事计算机、计算机软件、计算机信息、多媒体、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摄影摄像服务,平面设计,包装设计,服装设计;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增值电信、金融业务);市场营销策划,影视策划;广告发布、代理、策划、制作;服装服饰及面辅料、鞋帽、针纺织品、羽绒制品、皮革制品、日用品、化妆品、办公用品、工艺品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、电子产品、箱包的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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