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;基础电信业务;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网络技术、计算机技术、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软件开发,网络技术服务,市场营销策划,专业设计服务,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,电子商务(不得从事金融业务),电子产品、通讯设备的销售,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零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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