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软件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电子商务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(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);机械设备销售、安装及售后服务;系统集成;生物技术研发、技术推广;食品检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智能设备研发;销售:化工产品(除专项,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)、电子产品、计算机、仪器仪表、实验室设备及耗材、五金交电、电子设备、通风设备、净化设备、办公设备及用品。(经营场所不可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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