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食品销售;食品互联网销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网络技术服务;安全系统监控服务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大数据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集成电路设计;软件开发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商务代理代办服务;供应链管理服务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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