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应用软件开发;软件开发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(持证经营);互联网安全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物联网应用服务;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用户评价 0 条(已筛选)
没有符合条件的评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