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从事人工智能科技、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网络技术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互联网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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