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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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境保护监测;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;质检技术服务;水污染治理;大气污染治理;固体废物治理;危险废物治理;放射性废物治理;环保咨询服务;环境影响评价;环保工程;园林绿化工程;水土保持工程;水资源管理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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