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计算机系统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;企业管理咨询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市场营销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会议及展览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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