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
主营业务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设工程设计;施工专业作业;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;食品生产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;电子产品销售;建筑材料销售;耐火材料销售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仪器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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