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美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,软件销售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,电影摄制服务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,电子产品销售,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平面设计,会议及展览服务,图文设计制作,工业设计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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