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
主营业务
许可项目:各类工程建设活动;货物进出口;技术进出口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从事印刷设备、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印刷专用设备制造;复印和胶印设备销售;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;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;平面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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