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知识产权服务;大数据服务;版权代理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动漫游戏开发;文艺创作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互联网信息服务;出版物互联网销售;出版物零售;网络文化经营;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电子出版物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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