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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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公司设立情况 1、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3年12月18日,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(宝)名称预核企【2003】第672号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,同意预先核准3个投资人:曹小娟(17.00万元,34.00%)、董军利(16.50万元,33.00%)、刘小霞(16.50万元,33.00%),注册资本为50.00万元人民币,企业名称为“宝鸡鑫诺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”。 2003年12月30日,鑫诺有限全体股东董军利、刘小霞、曹小娟共同签署《公司章程》。 《公司章程》约定,公司注册资本50.00万元分两次出资,首次出资20.00万元,剩余30.00万元出资人承诺在200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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