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
主营业务
一般项目: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电影摄制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软件开发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;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影制片;文艺创作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翻译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企业形象策划;企业管理;工业设计服务;动漫游戏开发;图文设计制作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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